河北省威县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来,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构建打造政府采购的“阳光工程。
一是在制定采购目录、明确采购单位范围、规定申报程序的基础上,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采购计划并落实采购资金。二是明确采购方式和采购的对象。三是严格审查招投标文件及评标原则。四是公开采购信息。五是请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采购活动。六是公开投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七是接受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同时严肃评标纪律,并将每次的招投标文件资料归档,以作备查之用,杜绝了“暗箱操作”等不良行为。(范敬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