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政府采购在诸多方面与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县级政府采购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大有可为。
从公平、公开入手实现政府采购的价值取向。加强法规和制度落实,尽快将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行为纳入县级政府采购,通过采用公开招标等采购方式来规范。贯彻政府采购具有的“公正、公平”精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并支持自由竞争。树立法制观念,建立问责制度,发挥其的政策功能,体现公平和谐的本质特征,服务于和谐社会构建和经济建设。疏通媒体和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披露招标投标相关信息,便于采购各方知情,也使作为纳税人的公众最广泛地参与监督。这里所指的招标投标相关信息不仅是招标和中标公告,而更应包括在招标投标方面所发生的正面甚至是负面的报道。积极贯彻政府采购的政策。如社会上众多的弱势群体,本来就是社会应当关心和照顾的对象,如对县域一些残疾人组建的福利企业,应当实施积极的优惠政策,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采购他们的商品,以支持他们的经营发展,帮助他们谋求出路。如将广大农民纳入政府采购的服务范围,为他们集中采购化肥、良种等搭建平台。对那些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中小企业等也应当要从政府采购的政策上去给予理解和扶持,以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对那些污染环境的产品必须要利用政府采购手段,限制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以抑制其消费渠道。
客观公正地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和其他方面的举报。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大家能够和睦相处。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很容易发生一些矛盾甚至于纠纷问题。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构建一个“和谐社会”的氛围,就要妥善处理好采购活动中的产生各种意见和分歧,把矛盾和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此,一是要及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对投诉的供应商作出书面交代;二是要明确告知投诉的供应商,如果他们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还可以有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三是要向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进行通报,以进一步公示、公开政府采购行为;四是在发生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之时,还必须要向社会各有关方面进行通报,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采购行为的客观公正,兼顾各方的经济利益。采购行为涉及到供应商、采购人等多方面的切身利益。采购执行机构必须认真操作,恪守客观公正的立场,否则会诱发各种矛盾和冲突。具体来说,采购工作人员必须要充分公开采购信息、统一供应商的资格门槛、依法使用采购方式、规范自己的言行、公正进行评标等等,凡是有规范的程序或明确的手续的,都必须要严格执行到位。在具体的采购活动中,不仅要重视节约采购资金,力争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同时,还要各方包括供应商的正当利益。如果采购代理机构等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拼命地压低采购价格,那么,一心想成交的供应商就会无利可图,迫使其在业务成本上“动”脑筋,不是偷工减料,就是使用伪劣产品,或就丧失诚信不认真履行其承诺等等,结果就会导致采购项目的质量严重下降,产生不和谐因素。因此,实施采购时要充分考虑到所有采购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努力达到多方共赢。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在县级政府采购中还存在着串标、欺诈、暗箱操作等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各种不法行为。对此,要加大惩治力度,增强威慑力,净化采购市场秩序。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就应及时调查取证,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努力营造一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为供应商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服务环境。作为采购工作人员一定要时刻树立“优质服务”的风格,对来自于任何地区的供应商都应当一视同仁。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以理服人,不以势压人。在矛盾面前,尊重事实,心平气和地解释和沟通,目的就是要为采购人服务好,为供应商服务好,在严格规范的竞争中营造出宽松和谐的气氛。
给县级政府采购“染绿”。加强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实施绿色采购的重大意义。组织政府采购相关人员举办各项绿色采购学习班、演讲等活动,增加对政府采购法与绿色产品采购办法等相关法令的了解。积极出台鼓励实施“绿色采购”的政策,促使县直部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绿色采购”中来。在确定每年的政府采购计划时,针对采购产品和服务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部门“绿色采购”计划,确保“绿色采购”在年度整体政府采购份额中占有一定比例。
支持新农村建设。没有广大农民的富裕,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县级政府采购要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充分利用身处基层,与广大农民联系距离最近,接触最多,联系最紧的天然优势,积极介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将使用财政资金的各项涉农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切实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放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将新农村建设所需的钢筋、水泥、农业机械、良种、农药化肥等物资和各项工程纳入县级政府采购,有力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彭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