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日前制订出台的《浙江省财政厅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了省财政厅对社会公开的8项内容,包括财政政策与法规规章,财政管理制度,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财政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以及监督投诉办法等。
此外,浙江省财政厅还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并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制定办事流程图,明确政务公开事项的办理时限、责任人和监督电话,方便行政相对人,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确保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