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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http://www.cnfp.net 时间:2006-5-24 16:16:41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作者:

日前,在由中国财政部、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联合主办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国际研讨会上,中国财政部国库司司长詹静涛指出:建立良好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将对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竞争和减少欺诈发挥重要作用。詹静涛司长还强调,从国际政府采购发展趋势看,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改革的方向,目前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已开始运用。与传统采购方式相比,电子化政府采购可以消除空间障碍,提高采购时效,降低采购成本。目前,中国政府已将政府采购电子化列入改革计划,并致力于相关政策的研究和探索。

 

本世纪以来,各市场经济国家都在积极探索、规划和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比如: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电子化政府采购应用较广。美国的电子商务虽然比较发达,但电子化政府采购还处于试点阶段。各市场经济国家为何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何作用?国际实践已表明,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效果非常显著:大大节省了时间和费用,提高了效率。若考虑到从网上下载标书和无纸化因素,节省的时间和资金更多。与传统的纸质采购方式相比,一般可节约高达30%左右的采购成本;给更多的供应商带来投标机会,增强了竞争,采购机构有更大的选择空间;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了透明度,抑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节省了人手,减轻了工作量。

 

此外,从宏观角度来考虑,电子化政府采购的作用更大:首先在经济效益方面:可以降低价格和管理的成本,缩短了招标准备时间,减少了人为因素,增强了采购及时性,提高了采购的准确性和质量,健全完善了统计体系。其次,在监督管理方面:实现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避免了纸质文件易出错的缺点,方便了监督。同时还可以打破地域限制,特别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总之,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所以,可以说,只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地研究、规划和探索电子化政府采购。各市场经济国家的电子化政府采购虽然发展不平衡,但是国际政府采购电子化是大势所趋,也是我国政府采购发展的方向。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增加了我国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紧迫性。那么,我国应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如何深入有效地推进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呢?

 

按照政府采购电子化的一般规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基本构想是: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研究和规划,建立政府采购改革和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的互动机制,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我国要深入有效地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应该至少重点做好和注意以下事项:

 

(一)、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框架。

 

《政府采购法》是我国政府采购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政府采购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管理条例与实施办法的总纲,是规范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的直接依据。近年来,依法行政、依法采购、规范管理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新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采购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也是对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要求。各地在实施政府采购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采购的意识。采购代理机构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养成自觉按法律规则操作的习惯,做到依法采购。

 

目前的《政府采购法》的宣传推广、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要不断地加强,力争使全国上下形成一种自觉主动地普法、学法、执法、用法和守法的良好氛围,使《政府采购法》深入人心。《政府采购法》不但对于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事业的全面、健康、高效、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必不可少,而且对于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未来发展也举足轻重。所以《政府采购法》的普法、学法、执法、用法和守法等方面的任务还很繁重,应该面向未来,坚定信心,长期、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提供了政府采购的规则,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政府采购电子化奠定了框架基础。近年来的政府采购改革实践,也为政府采购电子化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因此,各省市相关部门应该长期、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参照国际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客观条件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建立健全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如果有必要,各省市相关部门可以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客观条件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和实施条例。

 

(二)、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

 

我们知道,近年来各市场经济国家都在积极探索、规划和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虽然发展不平衡,但是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增加了我国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紧迫性。而且,正如财政部国库司司长詹静涛在此次研究会中所指出的:“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项财政管理制度,是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公共财政支出的管理框架要求,中国在200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这项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三年多的时间里,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飞跃性的进展。截止目前,政府采购制度的框架体系初步形成,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500亿元,比2002年的1009亿元增长了1.5,随着改革的深入,政府采购的优势日益体现,政府采购的年均资金节约率达到10%以上。”随着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也越来越重视我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近年来,在很多会议上都对该项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甚至财政部的很多领导还对此做过专题讲话。这些部署和讲话在我国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的过程中将发挥很重要的指导作用。对此,各地区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予以全面深入地加以贯彻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电子化的研究和规划。

 

要全面学习,总结和借鉴电子政府采购的国际经验和教训,依据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和政府采购改革的进度,研究、提出并确定我国电子政府采购系统的功能,我国实行电子政府采购的时间表,明确时间表内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按照国际经验,我国的这个时间表应该是一个中长期的计划。各地区相关部门应该结合本地区政府采购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按照我国相关部署和有关规定以及上述要求,进一步加大研究和规划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

 

(四)、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电子政府采购系统通常由信息发布系统、电子招标系统、电子订货系统、电子合同系统、电子支付系统、供应商注册系统等组成。实行电子政府采购,我国已从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开始,逐步落实其他各项功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以利用现有系统,逐步实现招标文件上网和网上下载,开展供应商网上注册工作。正因为政府采购电子化涉及的功能多,有不同的难度,牵涉的部门广,我国各省市政府采购发展又不平衡;因此,任务相当繁重,各地区相关部门应该结合本地区政府采购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按照我国相关部署和有关规定,应该采取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略切实有序地推进本地区和本部门的电子化政府采购。

 

(五)、强化领导,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正因为政府采购电子化涉及的功能多,难度不一,牵涉的部门广,任务相当繁重,现加上我国各省市政府采购发展又不平衡。所以在大力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的过程中,各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切实加强领导,对相关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人或者专人负责;在工作推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管部门应该通过开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抽样检查等多种有效措施确保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的质量、安全和成效。  

 

(六)、政府采购改革与政府采购电子化相互结合,互相促进。

 

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是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前提,政府采购电子化是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体现。政府采购改革要考虑政府采购电子化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还要具有针对性。政府采购电子化要根据政府采购改革的进展情况,进行设计、开发、应用,并不断完善。

 

(七)、关键在于落实,质量安全是生命,重点在于规范。

 

  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要取得较大进展,关键在于落实;各地区相关部门应该结合本地区政府采购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按照国家相关部署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可以说质量和安全是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生命,因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质量和安全事关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各级政府采购形象和权威。因此各地区相关部门在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过程中,必须采购得力有效的措施确保其质量和安全;相关各项工作应该力求规范,各级相关部门也应该对此加强管理和监督,应该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贯彻落实。同时,在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过程中,也离不开多方商家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相关当事人应当加强同多方商家的合作,对此也应该高度重视。

 

(八)、遵循国际标准,学习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

 

   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历史悠久。相对来说,各方面制度、体制、机制比较成熟完善,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而且,它们的电子化政府采购起步也较早,比如像韩国等国推行得都比较好,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就;也有很多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在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过程中逐渐探索、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国际通用的标准,因此我国在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过程中,结合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客观条件和实际情况,不仅要学习借鉴相关的国际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还要学习、借鉴、遵循国际标准,尽可能、尽快地从多个方面、多个领域与国际电子化政府采购接轨。

 

(九)、大力搞好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可以说电子化政府采购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包含的功能多,难度不一;涉及的部门广,直接牵涉到多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同时,科学技术含量很高,对质量、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等技术指标要求也很高;在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时,各方当事人还必须坚决贯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因此各方面任务相当繁重。再加上我国各省市政府采购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区和部门的政府采购制度还不太健全,经济实力比较落后,科技力量比较薄弱。显而易见,我国在推行电子政府采购的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地受到这些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制约和束缚,也增加了新的难度。

 

因此,各地区相关部门应该集中力量从相关各方面对各方当事人做好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扩大影响面,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同时应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技术业务人员,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务实高效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其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各地区相关部门在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应该定期通过网络视频、电视电话等高新技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广泛深入地进行学术交流和研讨,并尽可能做到“成果共享”,以供其他的地区和部门参考借鉴,以更有效、更深入地推进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

 

此外,在国际上,电子化政府采购与电子商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根本区别是:电子化政府采购有法定的规则,政府采购的电子化只是将采购活动的具体运作以电子载体取代人工操作,但不得改变法定规则。而电子商务没有法定方式和程序方面的规定,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交易规则,操作上比较灵活。

 

因此各地区相关部门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学习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按照政府采购电子化的一般规律,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研究和规划,建立政府采购改革与电子化政府采购的互动机制,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改变以人工操作为主的采购形式,力争早日实现由传统政府采购向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转变,提高采购效率,实现无纸化交易;为将来实现全国统一并与国际接轨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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