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代理机构角度分析,代理机构目前承担着我国政府采购业务的大部分,其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特别是“管采合一”的集采机构由于地位的特殊性也握有或多或少的权力,因而也是“商业贿赂”攻击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攻击的要害部位有:
10、中标服务费收取。目前不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仍是“自收自支”,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则是“自负盈亏”,代理服务不可避免的捆绑着自身利益的问题,中标服务费是代理机构的“主营业务收入”,一些供应商在掌握代理机构的这种心理后,便以利相诱,许诺除标书上规定的服务费外将再给数额不菲的“赞助费”,受利益的驱使,代理机构为促成某一供应商中标定会“不遗余力”。
11、标底透露。标底的问题往往是决定中标与否的重要法码,该得知标底就如同考生事先知道了答案,在投标时当然会“有的放矢”,一些供应商便运用“糖衣炮弹”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狂轰滥炸。
12、评标标准。和标底一样,评标标准是决定谁能中标的关键之关键,一些被“俘虏”的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便依特定供应商的价格、质量、服务、信誉等情况设定评标标准,确保该供应商能够得“最高分”,此类手法既明显又极具隐蔽性。
(四)从评审专家角度分析。握有“生杀大权”的评审专家更是“商业贿赂”密集攻击的目标之一,供应商也深知抓住了评审专家就是抓住了“要害”,因而会不惜重金投入,力求“突破”。
二、如何遏制“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对政府采购的破坏力是巨大的,它所渗透和攻击的目标是多角度、全方位的,可谓无孔不入,防不胜防,遏制“商业贿赂”已成为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需要采购人、监管机构、代理机构、供应商等有关各方多路出击,层层设防。
(一)从采购人层面看,主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在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设定上务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采购项目的实际出发,设定有利于采购目标实现的条件,而不是照特写顾特定供应商利益;二是在具体采购需求确定上,不定指定某种品牌的某种型号,以防遭遇制造商的价格保护和货源控制,保护好充分竞争;三是在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确定上必须尊重招标结果、谈判、询价等采购结果,不可借机否定位次靠前的意向中标或成交人;四是货物验收、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的履行上,必须严格遵照招标(采购)文件的合同的约定,不得擅自更改;五是在违约责任追究上必须讲求“法不容情”,绝不能以牺牲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来换取一己私利,要真正做到违约必究,确保对其它供应商的公平;六是在评委人选确定上必须坚持回避原则,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及采购事项的具体经办人不得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出现在评标委员会中。
(二)从监管机构层面看,主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在采购方式审批上必须坚持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从严控制使用非招标方式,确需使用非招标方式的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绝不能因规避公开招标而人为“创造条件”以迎合供应商;二是在投诉事件受理、处理上,要敞开供应商投诉之门,热情接待,让供应商有话好说,及时受理,依法定程序进行处理,调查核实,掌握实情,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绝不能有任何偏袒,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曝光的要曝光,真正做到铁面无私,刚正不阿;三是扎实做好招标采购的现场监督工作,站好岗,定好位,严格监督但不干预具体的开标、评标等采购行为,不得做供应商的“内线”,充当“奸细”,更不得乱打招呼误导评审专家作出有违公正的结论;四是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工作,专家库建设既要有量的扩充,也要注重质的提高,要逐步建立专家执业评估体系,在专家的抽取使用上要坚决执行随机和回避原则。
(三)从代理机构层面看,主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要确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对本机构代理的项目要过细地做好工作,力避“代理陷井”,时地在指定媒体上公开采购信息,让供应商有足够时间响应,对采购人设定的资格条件、具体采购需求、售后服务等内容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接受供应商质疑,然后再正式写入招标(采购)文件,坚决搞不指定品牌不指定具体型号采购;二要确立正确的利益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能单纯以赢利为目的,要考虑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即便是中介机构也不可惟利是图,在代理过程依法定方式和法定程序操作,要重视解决集中采购机构的正常运转经费问题,以除后顾之忧;三要确立严格的保密意识,标底的测算过程要保密,测算后使用前更要注意保密;四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评标标准,绝不能依某一供应商之“身材”“量体裁衣”,保证评标标准能够达到最大化的公平,对采购项目有很强的针对性。
(四)从供应商层面看,主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拒绝“商业贿赂”,确立诚实守信意识,每一个供应商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养成公平竞争和信奉实力的风气,着力在提升自身素质上下功夫,不走歪门邪道,既要赢得自在,也要输得轻松,不拘泥于“一城一池”之得失;二要打击“商业贿赂”,视贿赂行为为耻辱,视行贿供应商为害群之马,群起而攻之,大胆检举揭发,令其无处容身,最终“死路一条”。
(五)从评审专家层面看,主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一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个人修养,把评审工作当作一项事业来做,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评审过程中把握好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地抵制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行为;二要毫不含糊地坚持公正评标,遇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要主动回避,独立而负责地对待评审、比较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出客观的评审结论。(张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