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刚过,河北省威县政府采购中心就忙碌起来了。原来是县委、政府要对县直先进单位和农村种养大户进行奖励,规定所发奖品奖牌一律实行“阳光采购”。在纪检监察、考核办、审计局和公证机关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发放给农村种养大户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实行公开招标,最终农用三轮车中标价格为6300元/辆,摩托车中标价格为4600元/辆;对发放给县直先进单位的奖牌按照定点协议实行定点采购,并要求供货商保质保量地按时把采购物品送到颁奖现场。据统计,此次采购资金综合节约率达10%以上,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采购中心快捷、优质的服务受到县委、政府的一致好评。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圆满完成了2006年政府采购的第一单。(张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