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从提高思想认识上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
宣传教育是促进工作的一种推动力,宣传力度有多大,认识就有多高,行动就有多快,可以想象,一个地区不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安于现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岂不是变成了一句空话,因此,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对提高人们重视政府采购,促进政府采购上规模也很重要。这就要求我们要运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搞好政府采购工作和促进政府采购上规模的宣传。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支持政府采购和促进政府采购上规模工作。我们既要适时宣传。如利用每年7月1 日、8月30日分别纪念《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发表的日期,大力宣传上述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上规模工作;又要定期在电视台、电台、本地区报刊上开辟专题、专栏节目,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规、先进地区好的经验以及本地区一些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上规模的先进典型,使各界人士进一步了解政府采购,从而更好地支持政府采购上规模工作。 ②举办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单位负责人、采购经办人员、财务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尤其是要重视加强基层采购单位经办人员的培训,使他们能主动配合搞好政府采购上规模工作。 ③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尤其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成果的公开力度,从而不仅使得每一个参与政府采购的人员,而且还使广大人民群众,能熟知政府采购运作程序和各项具体要求,自觉地遵守法规, 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上规模工作。
三、突破“瓶颈”约束,从创新工作思路上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
1、突破“模式”约束,跳出“集中”抓“规模”。长期以来,不少人认为,政府采购就是集中采购,这是片面的,《政府采购法》规定: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因此,我们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不能只局限在集中采购模式上,还应该通过强化分散采购管理,使自由采购变成真正的分散采购,从而促进政府采购上规模。其措施:①县以上各级地方政府都要制定有关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的专门规章,着重明确:分散采购原则、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结算、监督检查这六个方面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出台更具体的规范性文件,如有关政府分散采购的定点管理办法、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等。②加强单位自身对政府分散采购的管理,要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批准手续;严格岗位职责分离,决不允许一次采购活动由1个人从头至尾包干;严格采购程序,决不容许违背政府采购程序规定草率操作;严格验收和结算。③改革政府采购统计分析制度,将单位分散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之中,以真正体现政府采购的实际规模。
2、突破“地域”约束,跳出“城市”抓“规模”。把政府采购局限在大中城市,忽略县以下广大地区(含县级地区)的政府采购,是制约政府采购上规模的又一瓶颈,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县以下广大地区的政府采购工作,以促进政府采购上规模。一要消灭政府采购的“盲区”和“死角”,将政府采购延伸到每一个乡镇,使每一个乡镇都建立起政府采购制度;二要加强县以下广大地区政府采购的组织建设,既要改变没有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问题,又要改变名存实亡,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虚设的问题,使县以下地区有组织机构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三要加强县以下广大地区政府采购的队伍建设。既要配齐专兼职管理人员,又要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使县以下地区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精兵强将管,来促进县以下广大地区的政府采购工作登台阶、上水平,从而促进整个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
3、突破“单位”约束,跳出“机关”抓“规模”。有不少人认为,要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很容易,就是多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支出,这种观点是不当的,我们不能以不求效益和铺张浪费为代价来换取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这实质上也是把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局限在行政事业单位上,所以,我们要突破“单位“约束,跳出“机关”抓“规模”。事实上,跳出“机关”抓“规模”大有天地。每年各级财政部门都安排了大量的支农、支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新品开发等资金。这些资金都是地地道道的财政性资金,此方面的物资、设备购置,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应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而现实中,仍大量的游离于政府采购范围之外,未实施政府采购。据笔者所知,一个县一年各级财政用于支农的工程建设资金都在1000万元以上,若全部实施政府采购,那全国至少要扩大政府采购规模20亿以上,所以,凡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购置支出,必须无条件地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侬法实施政府采购。
4、突破“资金”约束,跳出“全部”抓“规模”。现实中,不少人认为,只有全部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购置,才属于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才应进行政府采购,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因为,从管理学的角度讲,谁占有的资金比例最大,谁就最拥有管理权,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若“拼盘”项目资金中,财政性资金所占的比例最大,则就应当按照财政规定来实施支出,同理,就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否则就容易导致财政资金流失。正由于这种“全部”的约束,使现实中大量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拼盘”资金购置活动,未能实施政府采购,影响了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因此,凡单位购置性支出(包括工程支出)中,其财政性资金比例大于50%的 “拼盘”项目资金支出,都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如,某单位基建大楼项目中,若财政支持的资金超过整个项目资金的50%,就应将整个“拼盘”采购项目纳入到政府采购的范围进行管理和操作,而如果财政支持的资金达不到整个项目资金50%的,则整个“拼盘”项目的采购情况就由实施主体自主决定,可委托实施政府采购,也可自行采购,但,财政部门还不能放弃监督,这样既能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又能从源头上遏制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更能名正言顺地将“拼盘”资金中实施政府采购的数额纳入政府采购统计之中,从而促进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
四、狠抓措施落实,从强化组织领导上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
先进国家推行政府采购的经验告诉我们,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地区的工程,是全国性的工程,因此,我们还必须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一是层层制定工作计划。地区与部门,部门与单位,每一层面有每一层面的特点,有不同的上规模目标与要求,因此,每一个地区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每一政府部门、每一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具体的促进政府采购上规模的工作计划。特别是要有明确的工作措施。如某地区的措施是通过增加定点接待、定点会议服务等采购项目,推行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等措施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二是级级落实管理责任。一方面,各级要落实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目标任务,,如某省今年要落实扩大政府采购规模2000万元的目标任务,某市今年要落实扩大政府采购规模300万元的目标任务;另一方面,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每一级管理人员都要落实自已的管理责任。如省级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处处长要对本省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县级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科科长要对本县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工作承担管理责任。三是围绕目标强化考核。首先要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其指标要科学、要量化、要便于考核;其次至少每半年实行1次考核,再次要将考核结果与有关责任人的业绩考核挂钩,且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不仅不能评先评优,必要时还应通报,相反,完成得好的,要表彰、要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晋升的侬据。四是侬法促进目标实现。就是要加大执法力度,要大力开展执行《政府采购法》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那些逃避、规避、不侬法实施政府采购的违法违纪事件,该罚款的就要罚款,该通报的就要通报,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应实施政府采购的,尽快实施政府采购,才能有效地促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目标任务的实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