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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与外贸企业定位

http://www.cnfp.net 时间:2005-11-28 11:40:35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作者:

 
    一、进出口贸易主要是从事商品流通经营活动 , 属于服务业范畴。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统计只包括运输、保险、金融、通讯、旅游、展览等项内容,
未包括外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增值服务。世贸组织把服务贸易分为十二大类,其中销售服务
包括批发零售服务、与销售有关的代理、特许经营服务和其他销售服务。进出口贸易包括在
销售服务之中。
  二、国际间贸易分为两大类 :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
  有形贸易: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货物贸易或称实物贸易 , 也可以说是不包括任何服务
内容的"裸商品"贸易。
  无形贸易:则包括要素服务贸易和非要素服务贸易两个方面。 要素服务贸易是指提供劳
动、资本及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服务 , 而非要素服务才是通常所说的服务贸易。
  三、在服务贸易中 , 与货物的生产和贸易无关 , 能为消费者单独购买 , 能为消费者提
供核心效用的服务称为核心服务 , 如金融、保险、仓储、运输、旅游服务等等。
  与货物经营相关的服务则是服务贸易概念中的追加服务。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追
加服务越来越成为消费者对核心效用选择的依据。这是因为当今市场上商品的质量、性能差距
日益缩小 , 单纯的价格竞争空间已经很小 , 各种追加服务正在努力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 成
为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

责任编辑: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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