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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年初以来,十堰市政府采购部门紧紧围绕“规模、规范、效率”这一主题,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实施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采购质量和工作效率为重点,积极深化各项改革,切实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使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2005年元至6月,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72亿元,同比增长1708万元,节约资金2382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2.14 %。其中,市直政府采购规模1.08亿元,同比增长1502万元,节约资金1659万元,资金节约率13.25 %。 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氛围 为了让社会了解政府采购并支持政府采购工作,借市人大开展《政府采购法》执法大检查的东风,从市直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分别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座谈会、法律咨询、图片阅览等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学习、宣传《政府采购法》。同时,我们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相关知识培训,先后对四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分管领导、财务科长或报账员近500人进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程序及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不仅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提高了采购质量,而且增强了各政府采购主体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意识,为我市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 一是对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坚持做到依法采购,并加强对分散采购的严格管理。为了将《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内的项目全部赶进政府采购的“笼子”,我们严把核销关。通过协调,我们与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市会计核算中心密切配合,对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进行政府集中采购而擅自采购的,政府采购办不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不予拨款,市会计核算中心不予核销,从而有效抑制了单位擅自采购现象的发生,大大提高了集中采购的比例,相应扩大了集中采购规模。 二是积极推进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步伐。将工程类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是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重要途径。今年上半年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已代政府草拟了《十堰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为在不改变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的前提下,增加政府采购管理的手段,将工程类项目最终全面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全面细致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前题和基础。年初以来,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积极向各方面做好协调和汇报,争取广泛的支持。目前,政府采购预算已在科学制定项目支出标准等方面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做出了不懈努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加强制度建设,如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是今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之一。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业务的通知》《工作量化指标考核办法》等,这些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外,我们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工作流程、审核审批程序、投诉处理结果等社会关注的事项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采购人、供应商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阳光工程”更加灿烂。 四、推进各项改革,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年初以来,我们紧紧抓住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活动的契机,围绕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政府采购效率的目标,自我加压,自念“紧箍咒”,通过不断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等途径,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不断改进政府采购工作,有效地缩短了政府采购周期,方便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为降低采购成本、发挥采购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受到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好评。 同时,我们加大政府采购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和部门集中采购,采取既规范又高效,采购人、供应商又满意的“一举三得”办法,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采购效率,实现规范与效率、规模与质量的同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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