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采购园地首页 > 采购资讯 > 采购热点 > 阅读文章 |
8 月15日的《经济参考报》以《高校教材采购成腐败温床,行受贿成本转嫁学生》为题,披露了记者日前在山西、广西、江西、四川等省区的调查发现:由于长期以来教材教辅被垄断发行,“潜规则”导致一些地方折扣回扣暴利惊人,使得诸如新华书店之类的出版发行单位越来越成为腐败“扎堆区”,高校教材采购成了腐败温床 ,无论是在发行环节,还是在购书环节,其腐败产生的行受贿成本最终转嫁到购书者身上。 一幕幕教材采购中的黑箱操作令人怵目惊心。铲除出版发行与教材采购之间的腐败现象必须靠制度。而无论是从教材采购中的腐败原因,还是高校的公共产品性质和教材采购的资金来源看,高校教材采购均是彻头彻尾的政府采购行为,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精神正是遏制政府采购行为中暗箱操作的一剂良药。 众所周知,高校是社会的公共产品,打上了国家和政府的烙印。高校教材采购的资金来源,一方面是国家预算供给,一方面是政府性收费,无论是预算供给还是政府性收费,均是国家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我国《政府采购法》所调整的内容。由此结论,高校教材采购的政府采购性质毫无疑问。 在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构架中,集中采购是总前提,公开招标定为首选的采购方式,公开透明的阳光操作原则体现在每一道采购环节。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程序要求,首先,就高校采购事宜而言,高校就不是所谓的“业主”(这里的业主是政府),而是法定意义上的采购人,采购人按其需要提出采购清单和相关技术要求,由法定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程序执行招标或询价、竞争性谈判等不同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整个的采购过程贯穿了公开、公正、公平和效益要求,并有着严格的监督保证。说穿了,政府采购制度改变了采购单位所谓的“业主”身份,失去了业主身份和采购主动权的采购单位(人)的一切行为都置于这样的制度之下。 目前的高校乃至中小学校的教材采购基本上都是由各采购单位(人)或其主管部门把持,其“业主”地位仍牢牢地体现在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这是学校教材采购中最大的机制失缺。由于其随意性大,缺乏监督,长官意志的干预无所不能,暗箱操作变得轻而易举,握有采购生杀大权的主管官员不腐败也难。 有阳光法案之誉的《政府采购法》已经实施两年有余了,学校教材采购再也不能游离于政府采购制度之外,把教材采购尽早赶进政府采购的笼子,同时也是对一直为社会诟病的高校乱收费的治本一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