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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采购项目的受理

http://www.cnfp.net 时间:2005-8-16 10:02:19来源: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作者:

      政府采购项目受理是指政府采购机构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受财政拨款的组织所申报或委托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等项目进行审批、核查、批办等事项的一种日常性公务活动。它包括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采购项目的受理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受理。采购项目的受理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开始,受理的结果直接影响着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对此,笔者结合采购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如下:
  一、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的分类
  政府采购项目受理按受理阶段的先后顺序可分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采购项目受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项目受理。采购管理机构的采购项目受理主要是指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采购单位报来的采购项目进行审批,审查项目与年初所报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的一致性和符合性,以及与当地经济发展全局的协调性,并根据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情,审批采购的承办机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还是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采购方式、采购期限等事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项目受理主要是指审查采购单位递交采购资料有关手续的完备性、采购方案的可行性以及采购方式的适应性和采购期限的科学性等事项,并与采购单位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填制集中采购项目批办单,向集中采购项目承办科室传递全部采购资料的全过程。
  二、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的程序和方法
  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的程序按受理情况的不同分类分两种,一种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的程序,另一种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受理程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受理政府采购项目应遵循坚持原则、依法审批、据实调整、统筹安排的原则,并采取先查阅年初采购计划,再依据市场行情审查采购预算,最后根据项目自身的属性、特点和供应商结构确定采购方式和采购期限,或者按照政府采购的总体要求批准由采购单位自行进行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受理政府采购项目应遵循按章办事、客观真实、程序简练、方式科学的原则,并采取先查阅采购项目有关手续的齐备性,然后与采购单位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再进行采购方案的可行性论证,最后填制集中采购项目批办单,送请集中采购机构领导批办和采购项目执行科室实施的程序和方法,由采购项目执行科室对采购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具体采购。
  三、政府采购项目受理应注意的问题
  (一)核查手续要细心。细心是降低失误的主要方法,在政府采购领域更为重要,特别是在采购项目受理的环节,如果因为粗心而对某些手续不全、方案不可行、采购方式不合理等采购项目进行了受理,就有可能导致采购结果失败或资源、能源的浪费。严重的可能会造成违法现象的发生,如:将适用于公开招标的项目,作竞争性谈判采购或询价采购,有意缩短了采购期限,缩小了参与供应商的范围,影响采购过程的充分竞争和采购结果的最优性选择,违返《政府采购法》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的政府采购方式规定。因此,在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的全过程必须细心,禁止粗心现象发生。
  (二)审查方案要用心。要用心是指要认真对待,将它用到政府采购项目受理中是指要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当时的市场行情及已掌握的各类信息库和经验,严肃、认真、地核查有关手续的齐备性、采购项目清单的详细性,客观地分析采购方案的可行性,采购方式的适合性,使受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法律法规规定上不违法,在制度政策的约束下不违纪,在业务运作上不违规。尽而使各执行科室在实际实施采购中对项目的具体情况一目了然,给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一份详实的采购文件,以促进政府采购效率的提高。
  (三)项目受理要耐心。耐心是指要有耐性,将它用到政府采购项目受理中是指在受理采购项目时,要不厌其繁、不厌其多、不厌其杂,不厌其细,认真按照先后顺序逐项进行核查、分析,客观准确地审批或批办,使项目方案科学、实用、可行,项目采购完工时间合理,采购方式与项目特点结合紧密,为采购项目后期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达达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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