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我们这两项工程节约了近50万元,节约率达11%。”提起今年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招标,阜阳市阜南县农发局负责人周莉华不禁感叹道。在阜南县,像周莉华一样,通过政府采购渠道招标、采购的单位负责人都会因节约资金、效率高而大加赞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阜南县在政府采购中实行“阳光”操作,显现出很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仅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资金824.4万元,节约资金107.5万元,节约率达11.5%。
阜南县在实行“阳光采购”中,首先做到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公开招聘建筑、农业、电脑等各类专家近百人,建立了政府采购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库。建立的供应商库已登记造册的供应商近千家,涉及100多个品种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队伍。凡是集中采购项目,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在招标工作中邀请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公正处等单位派员现场监督;同时将中标结果在网上发布,确保采购活动全流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在遵循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该县积极拓展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对货物类的采购由最初的电脑、空调、办公家具等,拓展到汽车、多媒体网络设备、环保设备等。同时将采购范围向乡镇拓展延伸,目前已将乡镇公务用车纳入政府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