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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政府部门的能源费用年开支达800亿元以上,政府部门的能源消耗占社会能源总用量的5%。在当前形势下,政府采购走上节能路势在必行。日前,市财政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市经发局联合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对政府采购明确做出了“节能产品优先”的部署。
产品不节能可拒付资金
据了解,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实施意见》中公布的节能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产品。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实施意见》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节能要求应明确列入标书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黄主任告诉记者,我市在贯彻《实施意见》的同时,还要求各采购代理机构在制作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时,要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他表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标书备案审核时,将加强对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等有关条款的审核,对不符合《意见》要求的标书,不予备案。
据介绍,我市今年上半年政府采购金额已达4.2亿元,目前空调、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的政府采购都已经开始按照《实施意见》进行规范运作。
买节能产品会增加采购成本吗?
虽然节能已经成为政府采购的一个重要趋势,但也有人担心,由于节能产品在价格上偏贵,在政府采购时会引起采购成本的上升。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节能产品如节能打印机、电脑等,生产成本最多增加3%,价格上几乎没有出入。而通过使用节能产品,会大大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而且节能不仅能节约资金,还是环保的必要条件。
企业应积极进行节能申报
实施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是通过“节能清单”确定的。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节能清单”是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节能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中选取确定的,首批“节能清单”包括节能产品和节水产品两大类,公布了空调机、冰箱、荧光灯、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便器、水龙头等共计8类、84家企业生产的近1500个型号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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