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一直保持着每年约 4 亿元的基建、仪器和车辆的采购模。 4 月 29 日 ,国家质监总局计划财务司副司长侯玲林在采访中说:“ 2003 年 1 月《政府采购法》颁布以后,局党委多次指示要尽快将全局的政府采购纳入规范程序,局长办公会议也规定,全局的基建、仪器和专用车辆等采购全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由计划财务司具体主管。这次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中央采购工作会议')结束后,局领导非常重视会议精神的传达,提出要贯彻落实到所属各级的每一个部门处室,让每一个公务员都认识到政府采购的重要性。”
据了解, 2003 年 1 月《政府采购法》颁布以后,国家质监总局曾拟将二级预算单位的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但有的地方局个别人提出通过政府采购周期产品设备到位太慢、影响工作等等,仍然坚持自行采购。
现在,通过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和一年的政府采购活动实践,全局系统上下认识普遍提高,大家都深切体会到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是节省财力、完善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道。今年,国家质监总局约 60 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都编报采购预算计划,交总局进行政府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