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盗卡也能取钱 少女假证行骗凸显银行漏洞 |
|
| http://www.cnfp.net 时间:2006-7-18 17:09:12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徐文杰
|
|
只有初中毕业的崔娟不用偷窃别人的工资卡,也能把人家卡里的钱取个精光,而且这绝对与高科技犯罪无关。6月 3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崔娟拘役三个半月。庭后法官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案暴露出的银行信用卡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崔娟来自于农村,现年只有17岁,可是来苏州打工已经有两年历史,从她尚未摆脱稚气的脸上,实在看不出她竟能实施一个如此缜密的犯罪计划。今年3 月初,她偷偷记住了王婷(她的一个同事)工资袋上的身份证号码,随后用自己的照片和王婷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花100元办了一张假身份证。3月 16日上午,她拿着假身份证来到银行,要求办理王婷工资卡挂失。银行工作人员拿着身份证一看,照片和本人完全一致,丝毫不怀疑此人就是王婷,便让她填写了挂失手续。一个星期后,崔娟顺利地拿到了新的“王婷”工资卡,由于她知道公司员工的工资卡原始密码就是个人账号的后六位数,而包括王婷在内的很多员工并没有改过密码,于是顺利地把卡内的6739.50元取走了。到了3 月底,王婷拿着自己的工资卡去取钱,才发现卡里已经没钱,而她的工资卡和身份证一直好好地藏在家中。警方随后展开侦查,崔娟很快落入法网。
据崔娟交代,她以前本人工资卡曾遗失,后来在挂失补办的过程中,她就发现有空子可钻。于是萌生了用这个办法将同事卡里的钱取出来的念头。
法官表示,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挂失时应当认真审查所提交的身份证件的真伪。本案中由于银行工作人员仅用肉眼查看身份证,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给犯罪分子有了空子可钻。像此种情况如果受害人起诉银行要求赔偿,由于银行审查不严与受害人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银行就极有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同时告诫,目前信用卡的使用十分普遍,单位发工资大多采用打卡方式,持卡人应及时更改原始密码,不可麻痹大意导致财产受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