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市场正陷入新一轮冲突,这是由两位分析师引起的。在北京,独立学者秋风上周呼吁政府对地权制度进行改革,使土地能自由合法地流通和贸易,借此打破当前分别由政府和开发商主导的土地-房屋双重垄断,让人民自己盖自己的房子。
那之前,中国社科院的学者曹建海主张彻底抛弃开发商,通过修改法律鼓励公众自行建房。他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开发商只是社会财富的掠夺者和经济社会建设的破坏者。
在情绪蔓延的市场里,这些主张引起了广泛注意。搜狐左右间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评论就此展开了一项专题调查,他们的编辑崔宇说,在密集的回贴中,有90%的观点倾向于取缔开发商。这无疑是个新鲜且刺激的话题,他说,提供了全新的思考角度,容易令人清楚房地产开发的模式演变,而不拘泥于粗浅环节的批判。
开发商是人民的神?
20年前,政府决定改革福利制住宅建设体制。国务院提出城镇住宅建设要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这使中国住宅建设综合开发率逐年提高。1991年,中国已经出现3700多家开发商,每年推动1亿平米的商品房建设。
那时建设部官员认为,这有利于财力、物力、人力的集中合理使用,节约用地和资金,实现住宅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较快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不过在今天,人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并没有能够节约用地和资金,住宅投入与产出也朝着非良性方向发展,这使开发商制度在他们那里受到怀疑。
一个月以前,曹建海曾在电话里与本报记者谈及他那取消开发商的主张,他说,在中国,开发商只是房屋建设的一个代理、管理机构,他们付出的劳动几乎是看不到的,但却能获得与其劳动投入明显不符的超额利润。
上周他又说,他们(开发商)竟然从来没有经历包括规划设计、平整场地的劳动,只雇佣相关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具体的物质劳动,就可以在整个成本的基础上漫天加价——完全是一个多余的中间环节。
根据他的研究,美国的房地产开发有三种模式:一是消费者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房屋,可以是自己早就拥有的土地,也可以到市场上购买的土地,然后委托设计商、建筑商开发建设。
另一种是由建筑商构成的专业开发商,后来又从中分化出土地开发商,在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之间进行社会分工,通过细致分工实现开发。
第三种是由不动产信托投资公司通过运用不动产基金投资房地产。不动产基金从事的是不动产投资,包括委托房地产开发和购买房地产资产两种方式。
而中国的开发商与美国的不动产信托投资公司类似,是披着开发公司外衣的中介。他们从没有为民众垒过一块砖,盖过一平方米的房子,不会设计、不会盖房,还没有资金,“是一个专门通过寻租获得批文的不健康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