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从法律角度分析了这一问题。在收费业务方面,对比银联为主体的利益集团,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如果银行业未改善服务而随意变更收费项目,无疑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另外一些人士认为,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市场经济中,较多卖方和较多买方构成的竞争性市场能够自然形成合理价格,对此消费者不会有质疑,而以银联为主体的收费利益集团,是通过政府赋予的垄断身份向市场寻求垄断的巨额利润,自然无法形成一个合理公允的价格。
那么,银行卡收费是否属于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以银联为主体,包括国内银行在内的收费团体也有自己的合理依据。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银行人士表示,目前的收费标准远低于实际成本。银行卡的查询和取现交易,对于系统和网络的资源占用基本相同,其差别只在取现存在着现金处理成本。从欧美的收费标准来看,查询收费一般为取现收费的60%左右。目前国内银行卡的跨行取现收费标准为每笔2元,如果完全参照国外标准每笔费用将在1元多。而且国际银行卡组织对跨行查询都收取一定的费用,此举也符合国际惯例。
作为一种国际惯例,银行服务收费是名正言顺的事。银行服务收费在国际上早已有之,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一般都对小额储户征收一定的账户管理费,这样做是为了优化客户结构,同时也为了弥补银行的成本,并把更多的资源与服务用于优质客户身上。国外银行的中间业务绝大部分是要收费的,而且主要是面向个人。并且,按照2003年银监会与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持卡人ATM查询手续费属于商业银行自定项目,银行完全可以根据客观情况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如果能心平气和地看待收费,不管愿不愿意,必须承认,今天我们正享受着越来越便捷的银行服务,小到交电话、水、电、煤气费、交通罚款,大到买证券投资基金等。在舆论一致声讨“霸王条款”的同时,是否也该多想想“服务有价”这条普遍应该遵循的规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