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5年末的统计,温州民间金融的规模大致有400亿至420亿元。
参加"2006温州民间金融发展论坛"的专家呼吁国家制定和完善"民间金融法"、"反高利贷法"等,规范民间金融行为。同时,将温州列入民间金融合法化试验区,允许温州大胆进行这方面的改革与实践。
这道闸门,如果开了,中国数以百万计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难题,将得到根本性的改观。
3月21日,"2006温州民间金融发展论坛"正式举行,"民间金融合法化"成为此次论坛的核心议题。多位与会专家呼吁,应加快金融对内开放,大力推进民间金融的合法化。
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将温州列为民间金融合法化、规范化的试验区,在此蓝图下,设立小额信贷公司、民营银行(民间银行)、社区银行、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民间投资财团等,将民间金融纳入国家的监管之中。
"地下资本"应当合法化
在会上,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厦门大学金融系主任朱孟楠教授表示,2005年5月25日,人民银行公布了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首次对民间金融作了比较正面的评价,给民间金融正了名。该报告提到,要正确认识民间金融的补充作用,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同年,山西平遥建立了首个小额信贷公司。
朱孟楠透露,同样是在2005年,温州银监局也搞了一个课题,在温州进行中小企业投资融资公司的可行性研究。中小企业投资融资公司设立后,可对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民间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发行企业债券,发行百万元以上的个人大额存单等等。类似尝试的实质含义就是,把"地下的资本"转化为"地上的资本",让其合法化。
据朱孟楠介绍,某大学曾做过调查(中央财大),目前中国地下信贷规模大概是7000亿至8000亿元之间。2005年,央行的统计数字认为,目前民间融资规模是一万亿元,如果这一万亿元的民间金融控制不好、引导不好,引发的问题将很多。
朱孟楠说,"地下资本显然应当转到地上。由于各地的中小企业都有融资需要,因此,类似于地下钱庄的机构,仍然活跃在监管之外。这些灰色金融、无监管金融,隐含着巨大的风险。"
朱孟楠说,在当代的经济里面,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是并存的,民间金融有很大的动力,需要政府进行引导,在引导的过程中,现有的正规金融,特别是银行业需要发挥很大的作用。
他建议,温州可进行试点:个人可以入股一些新的金融机构,进行个人民间委托贷款,以后再突破,成立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民营金融机构,如民营银行。
民间金融关系温州经济命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