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提案推动汇率机制改革 央行去年答复议案建议提案273件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共承办全国人大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273件,同比增长了34%。其中,议案15件,建议144件,提案114件。内容涉及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改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快支付体系建设、完善征信体系、推进反洗钱工作等当前经济金融生活中的热点问题。
据介绍,央行在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多方面的情况和意见,特别是认真研究了有关建议和提案中的有益建议。自2005年7月21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机制改革后,人民币汇率弹性逐渐增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升有降,弱化了单边升值预期。人民币汇率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针对代表、委员关心的“切实解决金融支农问题”的建议,人民银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入调研,在研究制定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方案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代表的合理化建议。同时,通过综合运用再贷款、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等手段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投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截至2005年底,人民银行对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农村信用社安排支农再贷款1175亿元,累计对全国28个省(市)的2263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放专项票据1599亿元;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达到11530亿元。一些代表和委员在接受电话回访时表示,人民银行陆续出台的各项支农政策的确对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反洗钱问题也是代表、委员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人民银行将民盟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列为重点提案办理,认真研究吸纳提案中关于反洗钱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建议,积极参与《反洗钱法》的起草工作,推动反洗钱国际合作,会同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并建立了部际联络协调、情报会商等机制,加大对金融机构检查力度,广泛普及反洗钱基础知识,有力推动了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于力 郭凤琳/中证网)
建议提案助推银行业监管 中国邮储银行正抓紧筹备
[2006-02-23/王妮娜/中证网 ]
去年“两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提案有力推动了银行业监管工作。中国银监会针对建议、提案提出的意见,正抓紧做好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方案的设计及相关准备工作,加强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的监管力度,完善公益信托制度等。
在银监会承办的131件人大代表建议中,金融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类58件,管控金融风险类20件,修改、完善金融法规类16件,政策性破产、债转股类15件,机构、业务管理类10件,农村金融类5件,助学贷款类4件,其他类3件。57件政协委员提案中,涉及金融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类19件,机构、业务管理类10件,农村金融类8件,管控金融风险类6件,修改、完善金融法规类5件,混业经营类4件,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类2件,其他类3件。
银监会对每一份建议、提案都认真予以办理。比如,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强对不良资产处置监管的建议》,银监会已联合财政部制定并下发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关于规范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中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正在修改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等法规,进一步加强对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管。
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整顿县及县以下农村邮政储蓄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建议》,银监会对邮政储蓄网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并纳入规范化管理,积极督促邮政储蓄机构从内部管理上逐步向商业银行转型;积极推进邮政储蓄体制改革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做好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方案的设计及相关准备工作;通过积极拓宽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渠道,增加与农信社开展协议存款、开办小额质押贷款等业务,鼓励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使用,支持“三农”发展。
有人大代表在《关于加快完善信托法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议》中提出了公益信托制度、信托登记制度的缺失问题,银监会在召开公益信托座谈会的基础上,起草了上报国务院的《关于制订公益信托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请示》。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金融系统监管力度,确保金融安全的建议》,银监会把2005年确定为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年。
记者昨日从保监会了解到,2005年保监会共接到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共78件,比2004年增加17件,到2005年7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
2005年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内容涉及面较广,主要反映了代表、委员们对三农、资本市场发展、巨灾和重大事故、人民群众健康和养老保障等问题的关注。
保监会人士介绍了提案、议案涉及的五大内容: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混业经营,建议从立法层面加以规范,同时要求保险业从资金安全等方面注意稳健经营;建议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其中特别强调推进渔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工作,出台农业保险法,成立农业保险公司,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与政府共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发展高风险行业雇主责任保险,保障广大高危行业从业者的权益,减轻国家财政压力;加快医疗卫生、食品餐饮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中的责任保险的发展,缓解各类矛盾,减轻政府负担,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提案内容,保监会将有关农业保险和《保险法》修改的提案作为重点办理提案。“两会”后,保监会指定了专人负责提案办理工作的协调督办,并主动与其他部门协商。为提高办理效率,保监会要求有关办理部门在2005年6月5日前将所有提案办理完毕,特殊的需要与其他部委协调的,办理期限不能超过全国人大和政协规定的时限。到2005年7月底办理工作全部完毕,其中由保监会单独办理15件,牵头主办33件,与其他部委分别办理12件,会其他部委办理28件,参阅1件。
从办理结果来看,对合理可行的建议,保监会明确表示予以采纳,并说明了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情况,阐述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对所提意见不切合实际的,也进行了解释。从复文情况看,除个别代表所提建议提案保监会已经解决外,约有三分之二的建议提案属于保监会正在解决的,约有三分之一的建议提案属于列入规划将来或条件成熟后要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