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财政部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ADB)将成为首批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即熊猫债券的国际多边金融机构。
众所周知,为推进我国国内债券市场开放,引进国际债券发行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技术,促进 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央行、财政部、发改委和证监会早于今年的2月18日就以四部委联合发文的形式制定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随后就宣布将选择一两家国际开发机构进行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试点,并视试点情况予以推广。
毫无疑问,允许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结果,也是2005年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举措将有效丰富国内债券市场发债主体,有助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乃至资本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进行资本项目管制放开尝试的同时,也会相应地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当然,这也是中国参与推进亚洲债券市场的重大举措。
一直以来,我国的债券市场始终是在封闭的环境中发展和成长着的,债券的发行主体主要局限于财政部、政策性银行和少量国有大型企业,债券的供给受到严格的管制,参与债券市场的资金全部来自于境内,投资者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在新的经济金融形势下,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只有通过逐步开放,才能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提升境内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因此,熊猫债券诞生的意义并不在于它的规模有多大,而在于它是中国金融市场走向国际化的一个重要战略性部署。从市场的角度讲,扩大发行主体,不仅可以增加债券的有效供给,为境内投资者提供高品质的投资品种,丰富投资者的产品选择,增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深化债券市场融资功能,并帮助国内债券市场形成合理的收益率曲线,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而且由于债券发行人结构的改变,增加了发行人之间的竞争,促使国内发债机构更为规范地运作;同时,引进境外发行人的过程也是向国际规则、国际惯例靠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境内的债券发行制度、证券评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证券监管制度等必须作出相应的变革。
中国社科院专家指出,“允许境外机构在我国发行人民币债券,是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尝试性步骤。”过去中国机构大多走出去到国外发行债券,而不允许境外机构在我国发行债券。QFII是在国内引入了合格的投资者,现在允许境外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实际上是引入了合格的发行人。正因为是境外机构在国内首次发债,因此监管层对此计划的审批显得极为审慎。为了控制风险,高层要求:发债主体必须在华有贷款业务,且资金必须用于国内的产业项目,不可以用于国内信贷等等。
舆论普遍认为,此次熊猫债券的发行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此举不仅将丰富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债主体,促进债券市场国际化,而且将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扩大人民币的使用范围,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转化储蓄为投资的功能。此外,允许境外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还有助于减少我们对美元资产的依赖度,进而推动资本的双向均衡流动,增加我国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话语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在我国发债的国际金融公司已在全球发行过29种外国债券,而亚洲银行也已在印度、香港、新加坡等地发行了债券。允许这些国际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债券市场,有利于我们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对国际债券市场的制度规范、运作方式、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监管体系以及金融技术的掌握,这对推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