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发展已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就。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我国已经实现了从配角到主角的转换。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我国金融业在开放背景下也已成为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亮点,并且与国际金融体系息息相关。对于未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来说,改革和开放是其前进的两个轮子。一方面,加入 W T O加快了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与发展: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在积极稳妥中有序进行;证券业的对外开放与市场制度完善交织在一起;而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则后来居上,态势强劲,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另一方面,中国金融业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将不断通过改革促发展。改革的内容既涉及金融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也涉及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的完善,还涉及金融监管的思路调整。
未来我国金融业改革趋向
我国金融业在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入WTO的过程中,在我国政府对外作出一系列承诺之前,首先在国内相关部门之间进行艰苦的协调和博弈,这些承诺本身便是国内体制改革的具体步骤。因此,未来我国金融业改革的内容既包括为兑现承诺作出的调整,也包括为适应这些承诺作出的调整,还包括按照自身发展需要作出的调整。总而言之,中国金融业将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不断通过改革促发展。
1、从根本上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
面对未来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我国金融机构需要具备足够的抵御外来冲击的能力。毋庸置疑,提高中国金融业整体竞争力的工作千头万绪,必须抓住问题的要害。在银行业,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庞大,解决好它们的问题,将有助于我国银行业总体竞争力的根本提高;由于农村信用社数量繁多,处理好它们的问题,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广大地域范围内的金融安全,推动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2003年12月30日,中国政府分别为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225亿美元,拉开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序幕。事实上,在此次改革中间,中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第一,通过注入资本金和发行次级债等方式补充资本金;第二,核销历史上的累计损失;第三,进一步处置不良资产;第四,进行彻底的内部改造和重组。为了更好地推进这轮改革,国务院专门成立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领导小组,为改革的顺利推行提供了机构保障;更加注重提高信息透明度,通过足够透明、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建立信心;更为强调市场化的改革模式,不良资产进行剥离时,基本是按照市场原则估价进行剥离的。
2003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在8省市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2004年8月又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29个省(区、市)。试点范围扩大以后,工作内容也有了新的不同: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二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三是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改善支农服务。相当程度得益于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成效,2004年中国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全行业首次实现了年度统算盈余,并且盈余面达到81%。需要附带指出的是,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有益补充,积极发展民营银行也是非常必要的。民营银行准入问题应尽早纳入议事日程。
虽然我们强调了中国银行业改革,特别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重要性,但这决不意味着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就不需要改革、不需要发展。相反,过分依赖银行市场,出现证券和保险业的短腿,只能导致直接融资比例过低,货币化程度(M2/GDP比例)过高;只能更加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散,加剧银行业的内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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