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6月19日发表时评说,银行大案频发问题的症结在于一些行长一手遮天,放贷完全由行长一人说了算。
近一时期,银行界震惊全国的腐败案接二连三被曝光,如南海华光骗贷案、“森豪公寓”骗贷案、中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诈骗案等等。对这些大案,人们往往归咎于规章制度不健全。
实际上,我国金融业并非缺乏内控和监管的规章制度,但被业内许许多多“变通”规则的做法打破了,不少银行渐渐演化出了“领导所说就是规则”的潜规则。一些职员的“共识”是:只要不触犯行长的利益,执行规章制度“事在人为”。最近暴露出的银行工作人员挪用、贪污巨款案件,多与行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纵容密不可分。
此外,银行的规章制度屡屡被一些职员打破,往往是基于行长个人的需要。不少行长为了考核指标,驱使员工争抢业绩,而理性、科学的专业管理模式被抛到了一边。事实表明,行长权力过大、欲望过度膨胀,正是诱发银行业腐败案的源头。
金融反腐,我们不能停留于对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表面批评,而应把“手术刀”直指行长大权独揽这个病根,切实加强对银行行长个人权力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