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和谐金融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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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fp.net 时间:2005-6-8 9:48:24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 徐联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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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已日益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实现金融和谐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部门肩负的历史使命。
一、和谐金融的内涵及其架构
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由一系列分支系统组成,每个子系统的协调与否,关系到整个系统是否和谐有效。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子系统之一,笔者认为,和谐金融应包括以下内容: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金融运行机制能够得到持续优化,金融运行效率不断得到改进,金融体系活力不断增强,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金融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高素质金融人才储备丰富,金融部门内的各种资源和要素协调发展,从而促使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得到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得以顺利实现。和谐金融的内涵决定了金融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消减金融运行过程中的不利因素的同时,自身不断优化,不断调适,处于和谐发展的动态趋势之中。具体体现在: 健全的金融组织体系。和谐的金融就是要通过健全的金融中介机构来畅通资金流动,金融组织体系的不健全将会影响整个经济金融运行。金融组织体系包括金融企业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可以丰富金融生态,创新金融供给,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市场主体的不同金融需求,促进金融的和谐发展。 和谐的金融结构。和谐的金融结构强调在优化金融结构的同时,金融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体现出和谐发展的本质要求,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市场主体对金融的多样化需求,提高金融消费者福利水平。 良好的调节机制。良好的金融调节机制能够使金融的杠杆作用得到有效的控制、合理的运用,成为熨平经济波动、消减各种风险因素、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基本保证,因而也是金融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 较高的金融效率。金融效率包括金融业自身运行效果和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金融的和谐发展要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稳定有序的金融内外部环境,消减金融运行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保证金融市场充满活力,促使市场主体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盈利水平,从而推动金融运行效率不断提高。金融自身运行效率的提高又会改进宏观经济运行效率。 高效有力的监管体系。金融风险的外部性、脆弱性和传染性决定了金融风险对金融和谐发展的危害极大。并且,金融对内对外开放加深、衍生金融工具广泛使用和金融虚拟功能不断增强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冲击力越来越大。必须通过高效有力的监管体系来有效地防范、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信贷资源的分配更加倚重市场化原则,资金在地区间的流动与信用环境密切相关。构建和谐金融要求下的社会信用体系,就是要改善地区的社会信用状况,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和信息透明度。 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金融的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要求金融业能吸引、挽留优秀人才,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促使金融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金融和谐发展的需要。
二、推进金融和谐发展的几点建议
构建和谐金融必须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出发,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制度安排为保证,统筹协调金融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实现金融业均衡、和谐发展。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体系。一是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公司化改造,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其竞争能力。二是组建风险投资机构,扶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而风险也大的中小企业成长。三是适当放松金融机构进入退出管制,允许根据经济发展需要设置金融机构的同时,对于严重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应及时退出金融市场。四是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在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同时,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经营范围,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成立农业产业化风险基金,构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五是建立存款保险机构,为银行机构顺利退出市场,释放金融风险提供防火墙。 改进金融宏观调控,提升“杠杆”作用。一是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提高利率内生性成分,为宏观调控提供基础性操作工具。二是加快金融市场建设,打通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相互之间的联接,提高三大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鼓励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创新,为宏观调控提供有效的操作平台。三是探索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提高人民币汇率的弹性,为中央银行提供更大的操作空间。四是扩大差别存款准备金范围,拓宽基础货币投放新渠道,改进窗口指导的方法,探索区域金融调节机制的可行途径,为金融调控提供更有效的操作方式。 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一是在监管理念上,树立以功能性监管为主的监管理念。依据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设计监管,由专业分工的管理专家和相应的管理程序,根据金融服务功能分类制定监管制度,对金融机构不同业务实行监管,实现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协调,将对银行、证券、保险三者的监管合为一体。二是在监管体制上,逐步建立统一监管体制。第一步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一行三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对混业经营机构的监管;第二步是成立国家金融管理局,作为金融监管最高权力机构,建立统一监管体制,达到监管责任明确、标准一致、低成本高效率的目标,实现混业监管。中央银行作为整个金融体系的最后贷款人,与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建立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监管当局的沟通,必要时依一定条件与程序对问题机构实施救助。三是在监管法制建设上,进一步健全金融主体和金融业务方面的法律制度,超前研究混业监管、创新性金融工具监管等法律问题,建立监管法规的动态跟踪、评价和更新机制。 鼓励金融创新,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更新服务理念。我国金融业缺乏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金融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拳头产品”。因此,要转变服务理念,可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金融创新招标市场,借助网络工具为金融创新的需求方与供给方提供金融创新供需信息,将金融创新的需求方和供给方有效地组织起来,围绕客户为中心创新金融组织结构,为客户“量身定做”提供产品。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为“三农”、县域经济、中小企业、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提供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二是拓宽服务范围。国内银行长期以存贷业务为主,业务比较单一,中间业务发展不够,而中间业务的竞争是核心竞争力的最主要内容。金融机构应加大中间业务的供给,增加中介业务收益的占比。三是提升服务能力。一方面金融管理部门要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进行服务创新,促使金融服务的“软件”升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加强服务设备和服务的科技含量等硬件设施建设,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促进自动服务手段的应用与推广,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改善融资结构。一是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大势所趋,通过一定的渠道满足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股本融资需求和股权流动需求。二是鼓励发展信托市场,扩大信托业辐射能力,广泛动员民间投资。三是积极培育债券市场,进行市政债券发行试点,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权代理机构提供政府信用,从社会上吸收资金,用于提供公共产品支出的长期债务性融资,吸引民间资金参加公共事业建设和能源建设。四是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建议国家加强民间金融立法,制定规范的民间借贷行为的法规条例,规范民间投融资行为。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一是推广企业资信评级制度。与商业银行、工商、税务、司法、技术监督等部门协调,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企业资信评级系统,规范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通过各种方式促进企业内部加强信用管理,减少因授信不当导致的企业信用风险和损失。二是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失信行为的认定、信息披露方式和途径、失信的惩戒形式和制裁程度,要让失信行为接受舆论的监督。三是积极推动地方信用环境整治工作。将信用县(市)、信用乡(村)、信用社区纳入地方政绩考核体系,广泛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对社会各阶层进行全方位的信用教育和风险教育,树立正反两面典型,反复宣示和教育。 建设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提高金融竞争力。要重视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的行员级别体系。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止各种专业管理人才流失的方案,为充分发挥人才的使用效能和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健全专业人才管理机制,对从业人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学科的知识培训,并通过引入优胜劣汰的机制,强制充电,限期提高,培养各业务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业务专家,实现“智力投入”向生产力的转化。当前正处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容易发生金融案件,还必须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控制金融道德风险的关口前移;要加强对金融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健康、理性的思维引领金融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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