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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信托公司信息披露综述与评析

http://www.cnfp.net 时间:2005-6-7 8:59:16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博士 邢成

        编者按  从本年度1月1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至4月30日,中国信托业完成了一项历史性的任务——信息披露。此次信息披露的意义,不仅在于中国的信托业经历了一次来自金融市场各方的大检阅,更在于通过此次信息披露,中国信托业有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统计数据。这些数据在加强对整个信托行业发展状况的分析和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全面收集了此次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信托公司的年报,同时还收集了三家自愿披露年报的信托公司和两家上市信托公司的年报,并将各项数据进行了归类和统计,由此形成了《信托业综合数据大盘点》一文,第一次比较全面、客观、详实地勾勒了信托业的行业面貌。今天我们将其推荐给读者,希望引起大家的关注。

  截至2005年5月25日,中国银监会首批指定信息披露的30家信托投资公司悉数亮相,综合数据令人耳目一新:除一家公司之外,29家信托公司全部实现盈利。尽管2004年信托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变化莫测,尤其是资本市场持续低迷,股票指数连创新低,系统性风险充分显露,给各类金融机构和证券投资带来极大的冲击,但信托行业基本承受住了种种压力和考验,交出了一份成绩优良的答卷。
  包括3家自愿披露的信托公司和2家上市信托公司在内,35家信托公司共实现净利润8.2192亿多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的净利润达2348万元;33家信托公司(2家上市公司除外)管理的信托资产合计为1296.7211亿元,平均每家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了40多亿元。从而与连续三年全行业亏损的证券公司、因市场低迷而苦苦支撑的证券基金管理公司、乃至和年度亏损额达数十亿元人民币的个别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相比较,2004年信托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无疑成为令社会各方面均感到满意、甚至有些意外惊喜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公司治理渐入正轨  结构安排尚需规范

  在全部披露的35家信托公司年报中,几乎100%具有较为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架构,80%以上的信托公司均不同形式的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薪酬管理委员会,但也有近20%信托公司在年报摘要中并未明示设有相应的机构。
  在董事会成员结构中,包括2家上市公司在内只有不足10%的信托公司设有独立董事,包括一些股份有限公司也尚未设立独立董事。
  所有披露信息的33家公司(2家上市公司除外),共有员工2642名,平均每家公司约有员工80名,人员规模最多为158人,最少的一家为32人。平均年龄最高为40.55岁,最低为31.91岁。33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从业年限超过10年(包括10年)的为95人,占全部高管人员的72%。员工的学历结构中,几乎超过70%的公司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均超过了50%,约有20%的公司该比例达到了80%以上,只有15%左右的信托公司中少数高管人员的学历低于大学本科。有11家公司的高管人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超过60%,其中中海信托、平安信托、中原信托和海协信托100%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有21家公司单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50%,占全部公告公司总数的60%。其中有10家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90%(含90%),除西藏信托为国有全资之外,最高达99.2%。该类公司基本以地方政府投资为主要背景的信托公司居多,主要是以财政局、国资部门以及财政、国资控股的集团公司作为持股单位。按照持股比例超过10%即为大股东应加以披露的标准,有70%的信托公司大股东数量在3家(含3家)以下,20%信托公司的大股东数量为4家,有2家信托公司为5家大股东,海协信托公司的大股东数量最多为6家。
  从各家公司披露的部门设置状况来看,该项内容差异最大,尽管其中有各公司具体情况存在差异的客观原因,但仍急需加以规范。首先是数量的差异性。部门设置最多的达16个,最少的只有6个,相差一倍多;其次是名称的差异性。行使相同的职能,却名称各异;或者虽然名称相似,但行使的职能和分管的业务内容却完全不同,随意性很大。一定程度给投资者和监管部门造成识别和操作上的模糊;第三是合规程度的差异性。个别信托公司与监管部门要求的关于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要做到部门分开、人员分开、高管分开,以及应该设置风险控制部门和审计稽核部门的要求明显不符。

  信托业务快速增长  核心模式尚待构建

  首批指定披露年报的30家信托公司,2004年信托资产规模共为1116.3518亿元人民币,加上3家自愿披露年报的信托公司,共计1296.7211亿元。其中超过百亿元的共有3家信托公司,分别是:中诚信托133.0770亿元;外经贸信托121.8255亿元;天津信托103.4559亿元,最低的信托财产规模只有不足4亿元。
  2004年期末,信托资产较期初数绝对增加额前五位的信托公司为:中诚信托57.257亿元;中信信托56.83亿元;中泰信托47.2007亿元;外经贸信托44.6559亿元;上海国投38.9亿元。
  2004年期末,信托资产较期初数增幅超过100%的信托公司为:内蒙信托1153.9%;平安信托474.29%;湖南信托301.7%;中信信托201.38%;华信信托187.7%;新华信托155.78%;中泰信托147.81%;中海信托133.11%;杭州工商信托128%;中原信托121.27%。只有2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规模出现了负增长。4家信托公司没有期初数。
  由于信托财产规模与信托公司支付的监管费数额直接挂钩,因此,此次信托公司披露的信托财产规模,都是挤干了水分,去尽了泡沫的“干货”,较为真实的反映了有关信托公司真实的信托业务规模。
  35家信托公司2004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3.58亿元人民币,超过亿元的共有8家,包括:天津信托2.2807亿元;中诚信托2.0300亿元;外经贸信托1.6949亿元;华宝信托1.6253亿元;上海国际信托1.5529亿元;大连华信信托1.0500亿元;合肥兴泰信托1.0322亿元;山西省信托1.0199亿元。而最低的信托公司营业收入只有数百万元。
  信托报酬收入虽然绝对规模和所占比例还不算高,尚不能构成信托公司的核心利润来源,但相对增长速度十分惊人,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后劲。如中诚信托2004年实现信托报酬2963万元,比上年增长149%。
  2004年信托公司较为普遍的出现总资产大幅减少的现象,多家公司为负增长。在35家公司中有21家较2003年总资产规模为负增长,其中最高减幅为64.74%,有11家公司减幅超过20%。实质原因是2004年各家公司纷纷加大了落实监管部门关于清理原有负债业务要求的力度,力保在2005年12月31前“达标”。同时对历史遗留下来的不良资产也进行了有效的剥离与核销。因此,虽然表面看来总资产规模减幅较大,但实际上资产质量得以大大提高,潜在风险得以进一步化解。

  综合指标优于往年  后发优势开始凸现

  2004年信托公司凸现后发优势,综合指标超出预期,35家信托公司共实现利润12.5889亿元,其中,占30%左右的信托公司2004年利润总额超过5000万元,上海国投一马当先,共实现利润总额1.5257亿元。
  35家信托公司共实现净利润8.2192亿元,最高仍为上海国际信托,达1.0490亿元人民币,多家信托公司的人均创利规模超过百万元。但同时也有个别公司出现了逾千万的经营亏损。
  所有披露年报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状况十分令人满意。在14家有具体数字披露的公司中,包括内蒙古信托等在内,共有11家信托公司该比率超过了50%,前三位分别为:百瑞信托138.21%;国民信托126%;江苏信托102.8%。有6家信托公司披露的为所有者权益比率,最高97.09%,有5家信托公司文字表明资本充足,但没有公布具体数字,8家未披露。
  首批指定披露年报的30家信托公司,就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水平而言,差距十分悬殊,资本收益率超过4%的共有12家信托公司,跃居首位的是一鸣惊人的杭州工商信托,高达9.77%,低于1%的有9家信托公司,一家未披露,最低只有0.3%(负收益除外);共有10家信托公司的资产收益率超过了3%,最高的苏州信托达6.67%;而最低只有0.18%(负收益除外)。
  2004年35家信托公司共计纳税总额为5.2817亿元人民币,其中营业税1.1818亿元,所得税3.6842亿元,信托税4148万元。其中超过千万元的纳税大户为17家信托公司,居前五位的公司分别为:上海国投6237万元、华宝信托6185万元、中诚信托5855万元、天津信托4793万元和华信信托2653万元。

  外部环境仍为瓶颈  相关制度急需配套

  所有公告年报的信托公司对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均进行了十分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其中,各家信托公司对有利因素的分析,汇总起来,共涉及24个方面;不利因素汇集起来共包括28个方面。
  在分析影响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时,90%以上的信托公司集中认为:
  1、资产管理和专业理财旺盛的市场需求。
  2、信托所特有的财产隔离等制度优势。
  3、信托产品巨大的创新空间。
  4、信托公司专业高效的工作团队。
  上述四方面是信托公司发展的主要有利方面。
  但与此同时,也有几乎80%以上的信托公司认为:
  1、信托登记、产品流通等配套制度不完善,相对滞后。
  2、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与其他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平竞争,监管标准不统一。
  3、信托发行规模制约过多,产品供给形成瓶颈,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以上三大因素是目前制约信托公司发展和信托主业成为信托公司主要核心盈利模式的主要障碍。

责任编辑:se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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