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和平)记者昨天了解到,今年1月1日以来,银监会已经批准5家香港银行根据CEPA规定的优惠条件在内地设立分行,至此,90%以上的总资产达到CEPA规定的香港银行已获准进入内地。与此同时,银监会还按照CEPA规定的优惠条件批准了26家香港银行内地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
据悉,目前银监会已经批准5家香港银行分别为永隆银行设立深圳分行、上海商业银行设立深圳分行、大新银行设立深圳分行、永亨银行设立上海分行、中信嘉华银行设立上海分行。目前,香港银行在内地共拥有58家营业性机构,包括45家分行、10支行,1家财务公司,2家合资银行,约占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四分之一,是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地区。此外,香港银行在内地还设立了24家代表处。在以上营业性机构中,38家机构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约占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机构总数的1/3。在13家获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外资银行中,6家是香港银行。目前已有3家香港银行获准参股内地商业银行。
据了解,CEPA协议签署于2003年6月29日,其中对香港银行进入内地实施的优惠条件包括将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分行和子银行的总资产要求从20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同时降至60亿美元,将香港银行内地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开业年限要求从三年降至两年,在考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盈利资格时,将单家分行考核改为将内地所有分行合并考核等。今年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还允许香港银行经批准开办代理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