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尔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实业公司等27家大企业被市政府确定为首批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实施监管的企业。这是该市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新的国资监管模式的重大举措。
据介绍,今年7月,青岛市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特设机构,依法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实施监管,从而结束了过去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实际又无人负责的局面。
据了解,这27户企业基本涵盖了该市的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和重点骨干企业。据统计,2003年末,这27家企业总资产达到1377.5亿元,净资产556亿元,国有(集体)净资产343.4亿元,实现利税81.78亿元,其总资产、净资产、利税分别占全市的74.7%、84%、94.7%。
目前,青岛市正在开展对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建立专门的资产调查机构以及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保值增值。□记者 刘国良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