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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报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有关材料通知

颁发部门:南宁政府采购网 颁布时间:

南财采管〔2006〕124号

       关于催报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和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
                       检查自查表及自查报告的通知

市属各有关单位:

    2006年8月9日,南宁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和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检查的通知》(南财采管〔2006〕94号),在全市范围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和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检查。《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我检查,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表及自查报告按要求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大多数单位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按时按质完成了工作,但也有少数单位至今未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为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主管部门要按《通知》要求汇总所属单位的报表和情况,若所属单位在检查范围内没有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要在自查报告中予以说明。

    二、请还没有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自查表及自查报告(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南宁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财政局办公楼0703号房,办公电话:2189081,电子文档发送到zfcg2189081@yahoo.com.cn)。

    三、对不按照上述要求报送材料的单位予以通报,财政部门将暂停审批政府采购计划。

责任编辑:雪在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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