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行银票查询使用“传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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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fp.net 时间:2003-10-15来源:金融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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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中国电信自2002年1月1日起取消银行汇票“K”类电报业务种类这一重大变化,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通知》对跨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查复做出了明确规定:(1)发起查询地设有查复行分支机构的,采用“先横后直”的查询方式。(2)发起查询地未设有查复行分支机构,查复地设有查询行分支机构的,可采用“先直后横”的方式。但从实际业务操作来看,第一种方式具有可操作性,而第二种方式则缺乏可操作性。 理由是:第一种方式查询行和发起查询地的查复行分支机构往往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查询单据容易传递且信息相互沟通容易;第二种方式由于查复地的查询行分支机构较多,和查复行是否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查询行很难掌握,这样造成查询行不知道查询书发给哪一个查复地的查询行分支机构。前者一般需要3至5天,而后者所需时间往往在7至15天,甚至更长时间。而对急需资金的企业来说,两种方法都难以及时给予解决。 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在办理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时,一律使用“传真”方式。具体操作方法:首先,规定出票行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在指定位置加盖本行的传真电话和联系电话;其次,查询行收到票据时,填写统一格式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书,将查询、查复书通过传真电话向查复行发出查询,还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查复行有关事宜;最后查复行收到查询、查复书后,按规定答复查询行,并传真银行承兑汇票卡片联。系统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可以通过本系统网络查询,或同时执行此规定。 使用“传真”查询,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防止假票和克隆票的发生,防范票据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大大缩短查询、查复时间,最快可在半小时内完成,加速了票据流通,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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